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针对中医类价格项目如何收费作出权威解答。其中,“中医类价格项目可以在西医科室收费”的明确表态,引发医疗行业广泛关注。这项新规的出台,标志着中西医协同发展在医保支付层面迎来重大政策突破。
一、政策破冰:中医项目不再“困”于中医科
长期以来,中医类服务项目在实际收费中面临诸多限制。不少西医科室开展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后,常因“收费项目与科室不符”遭遇医保拒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西医协同在临床的落地。
此次国家医保局发布的解读辅导,首次明确回应了这一问题:“立项指南价格项目收费不限制特定学科或科室,符合使用说明、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基本要素的具体规定即可收费。”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对诊疗资质的规定,西医科室开展中医诊疗项目,同样可以合法收费。这一政策调整,为中西医协同诊疗扫清了医保支付层面的障碍。
当然,政策也划定了底线——临床实践中,相关科室是否具备资质开展相应诊疗活动,应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也就是说,收费放开的前提是技术准入同步放开,这为后续中西医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预留了制度接口。
二、收费规则精细化:17个热点问题逐一解答
此次发布的解读辅导共涵盖17个热点问题,对中医类价格项目的收费方法进行了全面细化。以下是几项核心规则的梳理:
灸法、拔罐、推拿类:各类灸法不可单独收取艾条、艾绒费用,相关耗材已纳入价格构成。推拿项目按疾病部位收费,如患者同时患有腰部疾病和颈部疾病,可同时收取“腰部疾病推拿”和“颈部疾病推拿”。手法松解则不能与同部位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针法类:普通电针不属于仪器针法,按“常规针法”收费;使用子午流注穴位治疗仪的按“仪器针法”收费。温针灸暂按“常规针法”收费,热敏灸按“悬空灸”收费。
外治类与贴敷:中医外治类项目原则上不含中药饮片,可凭处方单独收费。多部位中药贴敷按累积面积确定收费等级,三个贴敷面积之和满足大号要求的,可按主项目和加收项累计收费。
技术等级差别定价:部分手法经验要求较高的针法项目可按医务人员技术等级差别定价,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可在主项目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费用。
多项治疗叠加收费:同时进行推拿、拔罐、灸法等多种治疗时,可以分别收费。但运用罐具进行推拿达到治疗目的时,应按走罐收费,不得重复计费。
三、政策背景: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同步推进
此次中医类价格项目收费规则的明确,并非孤立政策。2026年初,国家医保局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北京、河北等9个省份及内蒙古通辽、辽宁沈阳等9个城市,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
根据试点方案,两部门将分批制定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各地以历史费用数据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其中,外科类中医优势病种可参照对应的西医病种支付标准,内科类病种则综合考虑历史数据与西医保守治疗标准。试点后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试点前,充分保障中医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2026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鼓励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的地区,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服务给予倾斜支付。
从“项目可收”到“病种可付”,一套覆盖中医医疗服务全链条的医保支付体系正在加速成型。
四、行业影响:中西医协同从“口号”走向“落地”
国家医保局此次明确中医项目可在西医科室收费,对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医疗机构而言,收费规则的统一规范消除了医保拒付风险,让西医科室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有了合法合规的收费路径。特别是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与西医的协同诊疗将从“点状探索”走向“规模化推广”。
对医务人员而言,政策明确了按技术等级差别定价的规则,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可在部分针法项目上加收费用。这有助于体现中医技术人员的专业价值,激励高年资医师参与中医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与推广。
对患者而言,中西医协同诊疗将更加可及。在西医科室就诊时,若适合联合中医治疗,医生可更便捷地提供针灸、推拿等服务,患者无需往返于不同科室,就医体验有望提升。
五、展望:医保支付改革助推中医药振兴
此次中医类价格项目收费规则的明确,是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的重要一环。截至目前,全国多地已完成综合诊查类、中医类、康复类等多批立项指南的规范整合工作。
随着“西医科室可收中医项目”的政策落地,以及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支付环境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善。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更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可以预见,在政策组合拳的推动下,中西医协同发展将从顶层设计加速走向临床实践,让更多患者享受到中西医结合的优质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