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业中介哭诉,这行走到头了
每天电话接得挺多,大部分是来套项目信息的,还有各种要酒店资料然后没有下文的。而且明知道我们吃的是信息差这碗饭,上来就问项目具体地址在哪里,我们多问两句想核实对方身份到底是不是真的投资人还是中介对方就不耐烦了。
“这行快走到头了。”一位酒店物业经纪人近日向指点网平台诉苦,称自己虽每天接到大量咨询电话,但有效客户寥寥无几,甚至因“跳单”纠纷与客户对簿公堂。这引发了许多酒店中介的共鸣。
中介抱怨客户“跳单”频发,客户质疑中介服务价值,酒店中介行业正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
01
行业困境
无效沟通与“跳单”之苦
这种双方意图不明的沟通,成为中介与潜在投资人之间的主要障碍。
更让中介们寒心的是频发的“跳单”行为——即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直接与业主签约。
一位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坦言,他们为客户提供了房源信息、带看房服务,并积极协助沟通,但客户随后却通过其他渠道与业主达成交易。
02
法律边界
“跳单”违法,但“货比三家”合法
针对“跳单”行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例中认定,委托人将中介人提供的信息透露给亲朋好友,然后以亲朋好友的名义与合同相对方订立合同,是典型的“跳单”行为,应当支付中介费。
然而,法律也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判决的一起案件表明,对非独家房源多方比价,并不构成“跳单”。
如果中介带看的房源不是独家的,客户有权选择服务更好、价格更合适的中介成交。
03
信任重建
沟通与证明成破局关键
面对行业信任危机,酒店投资人与中介都需要调整沟通方式。
中介方面,可以在发布信息时明确标注是否收取中介费,需要投资人提供哪些证明文件,以及合作的具体流程,从源头上减少无效沟通。
投资人则应在询盘时先表明自己的身份,主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而不是一上来就直接索要项目具体细节和位置。
这种初步的诚意展示,可以帮助中介区分真实投资人与同行伪装套取信息者。
一位业内人士建议,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保留好与客户的沟通记录、看房确认单等证据,明确房源来源,避免日后产生“是否利用某家中介独家信息”的争议。
04
合作共赢
诚信是基石
在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刘某在中介带看房后,一边向中介表示不打算租了,另一边却让其配偶直接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
法官在案件释法时强调,诚实守信是立足社会的基石,试图通过让亲友代签合同来“绕开”中介是典型的规避行为,法院一样会认定“跳单”。
“跳单”行为看似省下了中介费,实则可能因小失大,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耗费更多时间精力处理纠纷,甚至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法律不会纵容“跳单”行为。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明确表示,委托人将中介提供的信息透露给亲朋好友,然后以亲朋好友的名义直接与房主签约,是绕开中介的表现形式之一,应当支付报酬。
面对中介行业信任危机,一位法官道出了简单而深刻的道理:“跳单”看似省下一笔中介费,实则可能因小失大。
指点网平台也在此呼吁,对中介多一些尊重,多站在对方的职业角度上考虑,尤其是跟中介第一次接触,双方还不熟悉的情况下,多一点诚意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同时和中介确认合作流程和中介费用。毕竟中介比较被动,先服务后以结果付费,在项目没有双方确认或签定合同付订金之前中介所有的前期人力、物力、时间投入都可能会付之东流。
另外,酒店项目中介也要加强专业度,能对项目做出精准定位和评估,很多物业项目,委托方自己对外低价出租出售转让,但高价委托给中介,利用中介传播信息,把中介玩弄于股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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